李薇,1963年9月24日生,年龄比王建瑞、王小毛小。她祖籍云南省昆明市。记者接触过她的早年邻居,对方称李薇为人开朗,长相周正,“是个贤惠顾家的好姑娘”。不过,这些粗浅的印象只停留在昆明市青年路12号,在经历一番城市拆迁后,那里已被一排嘈杂的商铺代替。
李早年在深圳读书,并获得那里的户口。她与王建瑞类似,有过一段并不如意的婚姻。前夫曾是云南某知名卷烟厂厂长,职权亦是显赫一时,李依靠这层关系接触到她的家门、原云南省长李嘉延。此后,李嘉延案发,昆明卷烟厂厂长陈传柏外逃,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和云南省烟草公司副总经理魏剑相继获刑。
期间,李薇找到早年相识的一名财经大员在京避难。此后,又经此人介绍,认识了原中国石化董事长陈同海,又经陈引见与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相识。这个异乡女子,由此周旋于各个省部级高官之间,并一直与各方保持暧昧的关系。
李薇别称“李姐”,这仅限于一个相对封闭的小圈子流传。《财经》杂志引述知情人士的话称,“(李薇)给人印象颇好:长脸,大眼睛,中等个头,身材匀称。”
依其相貌来看,李薇并非绝色女子,但“在众人中,她还是比较显的”。更为关键的是,李薇“谈吐举止有度,话语和缓”,这具备一个温柔女性的所有品质;但若遇大事决策,亦可“拍案定调,雷厉风行”。
相识者称,难能可贵的是,李薇为人极其低调,不主动惹事,且从不过分依赖于某个高官,对后者所作所为言听计从。如此性格及言行,确为“高官情妇”中罕见。
跟王建瑞、王小毛不同,李薇身上已具备了“影子地产寡头”的雏形。她在境外注册离岸公司NC国际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另派表妹李云梅作为NC国际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负责其在内地的项目运作;又以其妹妹李娴作为台面人物在深圳注册公司,并最终与李云梅共同控股境内的公司及财务,以此达成双保险。
2008年2月5日,原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案在厦门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宣判,杜因受贿罪获刑无期。他被认定的626万余元贿款,大多牵涉两个女人:帮其收钱者梁巧云和行贿者李薇。
此时李薇的身份颇为微妙,因为以行贿者而非情妇的身份认定李薇的涉案性质,实际直接影响到杜世成的量刑轻重。但办案人员称,李薇对杜世成案发后供出原中国石化董事长陈同海颇有微词,她在案发后亦拒绝承认其与杜世成的特殊关系。
但不能回避的事实是,在青岛地产市场游刃自如的李薇,若无杜世成援手,恐难轻易染指大炼油项目生活基地、奥运帆船赛事基地等重点工程的商业开发。
根据已查证的事实,李薇的NC国际有限公司进退泰山地产公司,即通过陈同海低卖、杜世成高收,净赚1亿余元。其后,李薇又获得了杜世成提供的青岛奥帆基地的垄断性商业开发权力。
杜世成送给李薇的第二份大礼,是为2008奥帆赛重点配套项目——李村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这个青岛“十一五”重点工程总投资1.83亿元,股权几经转让,最后落入李薇之手。
不过,李薇的生存空间远比王建瑞、王小毛之流更残酷,她不仅要迎合高官们的意向,还要仔细平衡他们其他情妇的私欲。跟李薇判若两人,杜世成的另一情妇梁巧云却私毫没有经商之念。她代杜世成收受来自黄岛电厂的250万元现金贿款,以及青岛永盛集团董事长张永赠送的一套价值198万元的高档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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