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的管理智慧
·尽管组织形式是公司制,但我们将股东视为合伙人。
我和查理·芒格(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副董事长)将我们的股东看作所有者和合伙人,而我们自己是经营合伙人。我们认为,公司本身并非资产的最终所有者,它仅仅是一个渠道,将股东和公司资产联系起来,而股东才是公司资产的真正所有者。
·沃伦·巴菲特与查理·芒格顺应以所有者为导向的原则,我们自食其力。
多数公司董事都将他们大部分的个人净资产投入到公司中。查理和我无法确保运营结果,但我们保证:如果您成为我们的合伙人,不论时间多久,我们的财富将同您的同步变动。我们无意通过高薪或股票期权占您的便宜。
·我们的长期经济目标:每股实现内在商业价值平均年增长的最大化。
我们并不以伯克希尔的规模来评价其经济意义或业绩表现。我们的衡量标准是每股的增长值。
·为了达到目标,首选是直接控股各种的能带来稳定现金流,并持续提供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的公司.
我们的首选是直接控股各种的能带来稳定现金流,并持续提供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的公司.其次是主要通过我们的保险公司购买这些类型公司的部分股权.
·我们会报告每一项重大投资的收益,以及重要的数据。
由于我们的双重目标以及传统会计处理方法的局限性,传统的会计方法已难以反映真实经营业绩。作为所有者和管理者,查理和我事实上对这些数据视而不见。但是,我们会向您们报告我们控制的每一项重大投资的收益,以及那些我们认为重要的数据。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