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充答复如下:关于“原生态江河”目前在学术界尚有争议,也没有公认的定义和官方说法。暂时也无法怒江是不是一条“原生态江河”。 C主编认为的对怒江“不予开发”就可以达到“永久保护”的目标,这个观点其实有失偏颇。因为合理的开发其实也是一种保护的手段。至于西方发达国家停止了水电开发的案例,与我国是否停止水电开发,两者不具备可比性,因为每个国家的具体国情是不一样的。我部门将按照怒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发和保护方案。
(这里我们引入一些背景材料:在怒江的支流实际上已经建了许多中、小型的水电站——在怒江的干流的上游,西藏境内的比如县,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就已经建了一个水电站。在怒江的下游,进入了缅甸境内,叫萨尔温江,现在已经开工在建一个大型的水电站。)
(五)针对环保专家D教授认为,不反复论证地质情况的可行性就贸然施工带来重大损失的现象。
可以补充答复如下:在实际的保护开发过程中,确实存在少数地方政府部门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过程中,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进行深入调研论证,我部门将吸取其中的经验教训,严格审批。
六、(综合管理类)
请以“人与自然”为题,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1.参考给
定资料,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生动。
2.对在“人与自然”问题上的某种错误倾向,应恰当阐述,给予澄清。
3.总字数1000-1200字。
分析:本题与之前的“说开去”文体不同,其属于开放性命题文章,考生可以从多种角度论证,范文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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