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产权和权利的边界
福利和自由并不一定矛盾
于建嵘
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来思考禹作敏及其遗产的话,我想有三个问题是值得注意的。
禹作敏的命运和大邱庄的发展具有一定特殊性。虽然禹作敏只是大邱庄的一位村支书,但在中国,这种村庄领导人的政治身份背后是国家权力,是国家和执政党赋予了他掌握村庄公共资源的合法性。这种权力帮助禹作敏成就了“天下第一庄”,也使他获得了超越村庄领导人的政治地位。从体制角度来看,自治性村庄和国家政权是有着不同的权力运行逻辑的,将它们混为一体容易产生一种自以为可以决定他人命运的虚幻力量。禹作敏没有认识到两种权力的边界而挑战了体制的底线,也就最终决定了他悲惨的命运。在这种意义上来说,禹作敏是那个崇尚权力的时代的产物,也是权力边界不清之制度环境的牺牲品。
禹作敏之后的大邱庄改制所出现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其中最主要的应与当年大邱庄集体和村民个人之间的产权不明晰相关。在禹作敏时代,集体表面上是大邱庄人的集体,却与禹作敏个人联系在一起。或者说,禹作敏就是集体,集体只是他权力边界的一个符号。也许他的人格和权力能保证大邱庄的代理人维护这个集体,但他却无法保证没有他的大邱庄会有真正意义的集体经济。许多事实都表明,模糊不清的集体财产比国有资产还容易被人掠夺。因此,当禹作敏这样具有符号性质的强势人物倒掉时,原来名义上属于大邱庄人共同所有的集体财产就必然会在混乱中有所流失。今天我们可以把大邱庄的许多不和谐与一些人“合法”地改变了大邱庄集体时代的财产关系联系起来,但这些绝不能成为否定以明确产权关系为目标的改制的理由。
也许当年大邱庄人真的享受过医疗、物业管理、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各项福利,但同时他们也付出了“什么都得听禹书记的”这样的代价;也许今天真的有许多普通大邱庄人表示愿意选择回到那个他们生活过的衣食无忧的集体,但这绝不能证明以牺牲社会成员基本权利为代价的“禹作敏专制式的福利”的合理性;也许对于大邱庄的某些弱势人群而言,禹作敏们创造的“家长式福利”是可以接受的,但在更大的程度上,他们的怀旧情绪只不过在表达在市场经济中的无助,是对当今存在的巨大的贫富差距所表现出来的不满,更是对未来的社会福利的期盼。
事实上,让全体成员通过各种方式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享受基本的社会福利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也就是说,福利和自由本来并不一定是矛盾和冲突的,只是在禹作敏们创造的“集体经济”中才成为了两者只能选其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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