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
1998年1月在广东省人大第九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广东省副省长。
1998年5月当选第八届中共广东省委常委。
2000年11月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党组书记,同年12月至2002年11月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
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任中共海南省委书记。
2003年1月在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4月,中共中央决定王岐山任北京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4月22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岐山为北京市副市长,决定由王岐山代理北京市市长职务。
2004年2月在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北京市市长。
2007年5月22日在中共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为市委副书记。
2007年 北京市委副书记(至2007年11月)、市长(2007年11月辞),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执行主席、党组副书记
200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
是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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