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1996年1月 上海市副市长
1996年1月-1996年10月 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6年10月-2001年3月 上海市委副书记
2001年4月任江西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2001年5月在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当选为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同年12月当选为中共江西省委书记。
2003年1月,在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10月,任公安部部长。不再担任江西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是中共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
前任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上调中央,继出任和执掌中国国务院的要害部委公安部的部长之后,最新消息说孟建柱决不仅是担任公安部长,孟建柱已经确定还将会更上一层楼,进一步晋升出任新一届的国务院“国务委员”一职,地位仅次于总理、副总理,成为国务院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官场位阶已属“党和国家领导人”之列,目前该消息已经传遍了江西省公安厅全厅上下的干部群众,根据了解,此人事案已经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讨论敲定,只等到三月后向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提交表决和确认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又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总理一人,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之下,设副总理、国务委员和国务院秘书长负责协助国务院总理具体分管分管国务院各个部委工作,国务院的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地位和级别相同,仅具体分工和称呼不同而已,都属于“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国务院领导部分),在国务院还设有直属于中共中央的“国务院党组”,国务院党组书记由国务院总理兼任,由为政治局常委的常务副总理出任国务院党组副书记,其他的副总理、国务委员和其他国务院主要领导为国务院党组成员。
另据了解,根据党内的一贯制度,孟建柱同志同时还将兼任的重要领导职务还包括: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第一副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综治委)常务副主任、中央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共产党国务院公安部党委书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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