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
选调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省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审查和笔试缴费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拟于2008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2)面试。省委组织部按照各高校选调指标的1:1.5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按照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人发〔2001〕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须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70元,其缴费方式与笔试相同,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免缴。未按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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