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地离开政坛
华国锋于1971年“9.13”事件后调中央,任国务院业务组成员、副组长。1972年3月至1977年3月任国家公安部部长,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3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他列席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并参加政治局的工作,8月中共十大上被正式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5年1月任国务院副总理。1976年2月3日,华国锋被毛泽东提名任国务院代总理并主持中央日常工作。1976年4月7日,华国锋被毛泽东提名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
1976年10月7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他担任中共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国务院总理(后经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予以追认)。1977年3月-1982年4月兼中央党校校长。1978年在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上继续当选为国务院总理。
1980年9月第五次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提议,接受他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请求。1981年6月,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华国锋正式辞去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
中共九届中央委员,十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第一副主席、主席,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主席、副主席,十二至十五届中共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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