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案例分析
1.重庆市采用的是以考任制方式,面向社会招考行政领导者。考任制是由用人单位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考任制能够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有助于广开才路,择优录用,有效防止任人唯亲现象,做到适才适用。因此,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通过公开录用程序,使行政领导者的产生能在竞争的基础上择优录取,保证了公务员选择范围。但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不易通过考试来确定。因此,考任制应该同其他考核方式结合起来。
2.(1)本案是行政诉讼案件,因其是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诉讼。
(2)法院只能以工商局为被告进行审理。
(3)原告未申请撤诉的,法院应继续审理,此时被诉讼行为仍为改变前的行为。如原告
申请撤诉,法院应进行审查,确定被告的改变是合法的则裁定准许撤诉,若确认违法则裁定不许撤诉,继续审理,依法判决。
友情提示 :以上内容是财富网根据各省市招聘考试题型和资深的考友总结的经验资料,由财富网整理并提供给网友们复习之用。其知识点、题型仅仅作为参考,具体的知识点、试卷结构以招考单位的要求为准。我们还将会陆续整理出更多复习资料提供给网友们。敬请关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