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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在5月29日一审时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6月22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他是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被判处死刑的第四个省部级高官。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言人颜江瑛昨天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时表示,监管系统会吸取教训,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明确药品的审评审批过程透明,并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虽然郑筱萸在中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国际化”的背景下被处死,当局决策背后也更多考虑到社会舆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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