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网上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论、拟聘职位等。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监督与回避
兵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招聘工作的机关和用人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 二○○七年兵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信息公布方式为网上公布,网址为: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请考生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兵团人事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兵团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991-12380
上一页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