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开亮分
面试结束后,初级技术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级技术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用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后,由主考官向报考人员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分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应聘人员所报考的专业,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等额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考评组设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名(由局领导担任);考官6名,由人事处统一选调素质高,原则性强,知识面广、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的人员担任。
五、考核内容和办法
对高级技术岗位(含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的考核,由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采取答辩、面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写出考核意见,报省人事厅审批。
六、考核和查体
初级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等额依次组织进行考核、体检。中级技术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有高分向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高级技术岗位(含博士研究生)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应在省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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