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初级技术岗位人员的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6月24日,上午8∶30-11∶00。主要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中级技术岗位人员的考试
中级技术岗位人员的考试(不含博士研究生),由局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试题聘请有关专家命制,笔试根据不同专业统一命题,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
(二)面试
1、初、中级技术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的面试由局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级技术岗位人员加业务基础知识考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以普通面谈法为主。参加面试人员实行考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反映应变能力、专业能力、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和专业能力各占20%、反映应变能力和言语表达能力各占15%、举止仪表占10%。面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用人单位业务特点的两部分,前者占60%,后者占40%。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分为30分钟。面试成绩有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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