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教材及培训
有关考试教材征订事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发文通知。
有关单位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经济考前培训班,须经省辖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好对培训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准报考。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四)填写报名表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填写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
(五)各主管单位编排报名序号时不得重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的单位代码和报名序号,以便数码照相时使用。
(六)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用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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