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办法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推广使用机读卡报名和数码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使用机读卡报名的省辖市,由报考人员填涂《报名信息卡》;未使用机读卡报名的省辖市,由报考人员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各单位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逐级汇总,按级别、专业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附件2),并携带《报名信息卡》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到所在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区实行数码照相。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填涂《报名信息卡》,主管部门对报考资格初审后按级别、专业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后办理报名手续。数码照相的时间另行通知。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驻郑副厅级以上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实行数码照相的考区根据所辖单位的报考人员数量确定数码照相的方式。未实行数码照相的考区所辖单位的报考人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每张照片背面均须标明各人的姓名、单位和报名序号),各单位将参考人员的照片按报名序号顺序排列。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6]976号)的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50元,市人事考试中心留每人每科21元,县(市)人事局留每人每科5元,上交省人事考试中心24元(包括上交国家的经费)。根据省财政厅、省计委《关于人事考试采用数码照相和实行信息卡报名收费的批复》(豫财综[2002]28号)的规定,实行数码照相的考区,每位考生交纳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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