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长江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对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1)2006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期末存货有关资料如下:
2006年12月31日,A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13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每台0.5万元。
2006年12月31日,B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3万元。长江公司已经与某企业签订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07年2月10日向该企业销售B产品300台,合同价格为每台3.2万元。B产品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每台0.2万元。
2006年12月31日,C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每台2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每台0.15万元。
2006年12月31日,D配件的市场销售价格为每件1.2万元。现有D配件可用于生产400台C产品,用D配件加工成C产品后预计C产品单位成本为1.75万元。
2005年12月31日C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50万元,对其他存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6年销售C产品结转存货跌价准备100万元。
长江公司按单项存货、按年计提跌价准备。
要求:计算长江公司2006年12月31日应计提或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标准答案: A产品的可变现净值=280×(13-0.5)=3500万元,大于成本2800万元,则A产品不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B产品有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300×(3.2-0.2)=900万元,其成本=300×3=900万元,则有合同部分不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无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200×(3-0.2)=560万元,其成本=200×3=600万元,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0-560=40万元。
C产品的可变现净值=1000×(2-0.15)=1850万元,其成本是1700万元,则C产品不用计提准备,同时要把原有余额150-100=5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D配件对应的产品C的成本=600+400×(1.75-1.5)=700万元,可变现净值=400×(2-0.15)=740万元,C产品未减值,则D配件不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06年12月31日应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50-40=10万元
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40
贷:存货跌价准备—B产品 40
借:存货跌价准备—C产品 50
贷:资产减值损失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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