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6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按增人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确定招聘岗位,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经省人事厅审核汇总后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对是否允许相近专业人员报考作出规定;同一主管部门下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予以适当归并,集中招聘。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岗位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年 5月28日-6月1日。
查询时间:2007年 5月29日-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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