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形象的评价是由社会公众作出的,其社会形象是评价商场形象的最终标准。但是,商场形象归根结底还是由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通过行为共同塑造出采的。形成良好的商场形象,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富,可以为商场带来各种利益。
商场如何进行形象设计和塑造呢?形象设计和形象塑造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形象设计着重从主观方面对市场的外在标志予以概括提炼,并明确予以表达。形象塑造更多的是从精神方面对全体员工的价值观、群体精神进行教育灌输,以形成企业员工新的精神面貌、气质、态度等。
(一)商场形象设计
1.名称。商场名称是公众大量接触和使用的,这虽然只是简单的文字符号,但却是形象设计的第一步。商场的名称应体现出企业的本质和特点,要好懂易记,朗朗上口;简洁醒目,区别明显,寓意深刻,选择有新鲜感、流行的个别名称,可以巧妙地提高商场知名度,形成形象设计的效果。
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是一家大型商业企业,在组建企业集团,向全国发展时,名称是突出百货大楼,还是采用王府井作为集团名称呢?“百货大楼”全国各地都有,名称没有特色,而“王府井”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历史久远,传播效果要比前者更烁,采用这一名称,反映企业最初是从王府井大街发展起来的,体现了企业的特点,又好懂易记,区别明显。
北京蓝岛大厦,原来名称是东大桥商场,因地域性强,传播受限制。后又考虑叫迎宾大厦(位于国宾路线),但因这类名称太多大滥,无个性特色,又易使人误认为是宾馆名称而放弃不用。最终考虑到建筑物的造型、色彩而取名蓝岛大厦,个性鲜明,特点突出,好懂易记,而得到社会传播效果e
经济体制改革前,我国一些商场不大注意名称的形象意义,多采用地名命名,显得空洞乏味,概念化,有时甚至因缺乏特色而使人混淆。改革开放后,一些商场又走到另一个极端,盲目采用一些莫名其妙的外文音译作名称,既使人不知所云,又缺乏民族特色,其中,盲目采用“大”、“新”、“奇”、“异”的名称有泛滥成灾之势。这些都影响了商场形象。相反,国外资本投资于中国商业,却很注重译名的象征意义,值得我国企业学习。
另外,商场名称还要遵守法律规定,禁止采用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宣扬封建迷信、暴力、丑恶等含有民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场名称可作为服务业商标予以注册,受法律保护,具有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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