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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无照驾驶 潜在隐患极大
孩子驾车闯祸 能否负刑责
年仅15岁、无照驾驶、无牌改装宝马车、殴打他人……李双江之子一夜之间成为舆论焦点。论坛和微博都已有网民提出,如此年龄如此驾车,即使并未寻衅滋事,仅凭他驾车上路行驶,对社会造成的隐患也已经相当巨大。部分法律界人士建议,鉴于未成年人无照驾车有增长趋势,《刑法》、《道交法》也应相应修改,对无照驾车造成重大死伤的14至16岁未成年人,也应追究一定的刑事责任,以增加法律的威慑力。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了解到,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即使无照驾驶,也不会受到拘留处罚,只能进行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照驾驶应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但是,2006年公安部第88号令140条明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如果是初犯,同样“不送达执行”。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张青松说,在这个年龄段,如果酿成交通事故并造成死伤,触犯交通肇事罪,或者因聚众飙车等原因造成重大死伤而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他们同样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只需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这个年龄段,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8项罪名,才负刑事责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汽车与交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认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了孩子的监护人要承担责任之外,孩子所驾驶车辆的车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理由是将车辆交给明显因年龄不够而没有驾照的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但这样的惩处显然力度有限。
中州律师事务所于德华律师说,唯一可对这个年龄段未成年人其他违法行为进行约束的,只有《刑法》第17条“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由于规定相当宽泛,在未成年人和他们家长的心中并没有很大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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