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两名打人者已依法刑拘
昨天下午,海淀公安分局通报称,6日21时许接到报警,在海淀区西北旺附近有人被打。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将涉案人员带回审查。经民警连夜工作,查明苏某(男,1993年7月出生,本市人,某校高三学生)、李某(男,1996年4月出生,本市人,学生)对他人进行殴打并损坏他人机动车的犯罪事实。目前,苏某、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北京警方表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北京是首善之区,更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任何人违法犯罪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律师说法
李天一或将不构成犯罪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刘宏辉律师称,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只有15岁,属未成年。法律规定,14-16岁对重大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当事人彭先生被缝11针,法医将鉴定伤情,若伤情较轻,李天一在量刑上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不构成犯罪,仅受行政处罚。另外一伤人男子苏楠由于年满18岁,将完全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行为,情节较轻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无照驾驶则会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本报记者 韩大鹏 穆奕 实习记者 梅天一 刘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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