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来说成为一个淑女真的很难。
首先你要在三岁的时候就不再大声哭泣,十岁的时候要在吃饭前感谢赐予我们食物的所有人,十三岁被男生抓头发后不能说粗口,十六岁把写给臎旈书的人告到教导处,二十五岁前必须有门当户对的交往对象并且保证婚姻幸福,地久天长。如此这般,你不能承认你有情绪,有青春期,有更年期,你不能大声说话和放屁,不能喜欢小甜甜布兰尼,八十岁你会穿着庄重的套装优雅地离开,你的一生很淑女,鼓掌。
不得不承认我无法成为淑女。
我喜欢十个指甲都不一样,我喜欢打五个耳朵眼,我喜欢穿印满美钞的睡衣,我喜欢贝克汉姆的发型,我喜欢下雨的时候不打伞,我喜欢非正式的一切。
我穿不了套装,无论是有花边的还是没有花边的,总之我穿不了,假装穿过一段时间,感觉胸口要爆炸出来。穿套装还一定要穿高跟鞋,人被拉直,顶着屁股走路,连说话的口气都变得刻板。对不起,你好,再见。
我还看不了世界名著,《哈利波特》不算。世界名著有点像文学里的套装,非常的深厚和隆重,一直到把你的语言和眼睛完全打败。如此推断,我欣赏不了高雅音乐,不会玩高尔夫,讨厌盒饭,拒绝加班,我生活在一个摇滚的世界。
曾宝仪事件
不知道是单纯还是愚蠢,幸运还是不我,生命会显得毫无心机,清澈见底。
我无法掩饰我喜欢上一个人时候的愚蠢。喜欢过一个热爱运动的男子,于是打扮成库娃,穿的像个粽子一样,挥着网球拍对着墙壁苦练,只为他早晨锻炼时能看我一眼。喜欢过一个热爱文学的男子,于是每天抱很大一堆书出没在图书馆,假装偶遇。喜欢过这样那样的人,喜欢的时候像悟空那样七十二变,只要他也喜欢上我。结果怎样变得不重要,只要那个时候勇敢和快乐,无所谓手锻无所谓悲喜,无所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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