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榄型”社会怎么建
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是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关键
我们离“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还有多远?
有测算显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存在着较高的收入分配不均等,以及比较大的城乡收入差距。2009年收入低于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人群比例高达62%。这部分低收入人群主要在农村,占农村总人口的85%左右。因此,中国现在的居民收入分布结构,类似于一个宽底座的金字塔,与“橄榄型”收入分布还有不小的距离。
针对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我国前几年提出了“提低、扩中、调高”的思路。周天勇认为,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是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关键。而中低收入者绝大多数是主要依靠劳动获得收入,因此“提低”最重要就是扩大就业。与直接“给钱”、让利相比,让低收入者安居乐业,收入快速增长,才是更加可持续的方式。
周天勇说,“扩中”则需要大力鼓励创业,发展能增加中等收入人口和能增加就业的小企业,以改善创造和分配财富的结构,让更多“小老板”成为中等收入者的有生力量。
专家认为,政府在二次分配方面也应该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发挥财税政策的收入转移作用,确保财政的公共性和满足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有关方面的发展目标。通过加大二次分配领域的调控力度,将公共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逐步转向城市低收入者和广大农民,更好地满足人们这方面的需求。
就“限高”而言,要让高收入者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例如,加强针对高收入者的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适时开征物业税、遗产税等主要由高收入者承担的新税种,鼓励高收入者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等。同时,要调整不合理的高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打击非法收入。
在税收杠杆中,消费税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也应当得到重视。2006年,我国对消费税税目、税率进行了调整,新增了实木地板、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税目,但对一些新出现的高档消费项目如高档娱乐设施,健身类、保健类设施,高档住宅仍未列入征税范围。有专家建议,应当对消费税税目和征收范围进行适时适当调整,增强其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本报记者 许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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