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否存在“逆调节”
过重的负担不仅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制约了员工的收入增长
在长期从事收入分配研究的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看来,不仅是个人所得税,税收杠杆在很多时候对收入分配都是“逆向”调节的作用。
“这首先表现在中小企业的税负过重。”周天勇分析,企业需要承担的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但据他了解,在很多地方,对于小企业都采取按营业收入的13%“包税”,过重的负担挤占了中小企业的利润空间,不仅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制约了企业员工的收入增长、福利增长。
由于小企业一般是劳动密集型居多,其发展对于改善分配格局、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具有很大意义。周天勇说,通过分析比较可以发现,一个国家或地区每千人口拥有的小企业数量多少,与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成反比,数量越多,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越小,中等收入的人口也就较多。反之,数量越少,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越大。
相比较而言,由于财产税的空缺,富人承担的税负与其纳税能力相比,就显得很轻。“目前,房产税、遗产税都还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方面,高收入者也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达到逃税、避税的目的。因此,越富的人积累得越多,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没有得到体现。”
资源税的调节作用也没有得到体现。周天勇说,在国外,对于电信企业使用的空间频道资源都会征税,我们在这方面是空白,本该属于国家的税收变成了相关电信企业的利润,也成了这些行业畸高收入的一个来源。煤炭等矿产资源近些年来已经成为暴富的源头,税收在这方面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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