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向妻子提出离婚
王洪文从上海到北京担任党的副主席之后,曾向妻子提出过离婚。有人说,这是王洪文地位变了,看不起仍然还在工厂里做工的妻子了。也许这是一个原因,但恐怕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真是奇怪,“四人帮”中从上海进京的3个人,竟然有两个都曾提出过要与妻子离婚。也许王洪文早已预感到了这一天。
1976年10月5日下午,他在让秘书廖祖康将儿子带回上海交给妻子崔根娣时就曾凄凉地说:“在我们老家有一句话,叫做‘宁跟要饭的娘,不跟做官的爹’,何况我这顶乌纱帽说不定哪天就被人家摘掉了,到那时我不是做官,而是要坐牢。”接着王洪文又写了一张条子交给廖祖康说:“你到管理处借500块钱给根娣带去,你告诉她,我离婚也是为了她好。”
崔根娣——一个平凡而善良的中国女性,怎么能理解一个被权力欲火炙烤得完全失去了理智、连广大人民和民族利益都置之不顾的男人呢?
她当时对转达王洪文之意的廖祖康说:“他的好意我明白,只要把孩子给我,我会答应离婚。从今后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各人走各人的路。”
令王洪文没有想到的是,当他被关入秦城监狱成为阶下囚之后,每年国庆节这一天,他曾妄图离掉的结发妻子崔根娣,都要带着他们的孩子从上海赶来探监,因为这一天是她与王洪文的结婚纪念日。这位平凡而善良的女工对找她谈话的领导异常平静地说:“王洪文犯了罪,你们怎么判我不管,可是我不离婚。他还年轻,又是苦出身,我要等他。”
王洪文在秦城监狱服刑时,其妻崔根娣和女儿王亚萍经常去看望。1986年王洪文在体检时发现有肝病,被送往医院治疗,实施保外就医。
1992年8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一则消息:王洪文病亡,终年58岁。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