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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臧天朔被带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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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歌手臧天朔(其身份证上姓名为臧天嗍)等人聚众斗殴案作出终审裁定 | |
人民网娱乐讯 今天(1月29日)上午9时许,“臧天朔聚众斗殴案”二审在北京市高院宣判。臧天朔案维持原判罚不变,即被判有期徒刑6年。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如果臧天朔仍不服,只能通过申诉,但不影响判决执行。
自从2008年11月6日,北京警方第一次对外界宣称臧天朔被逮捕,全国的媒体几乎不约而同地“想起了”这位久违的“朋友”。一时间,关于案件本身的各种版本层出不穷。直至2009年11月27日,市二中院认定臧天朔为“廊坊斗殴案”首要分子,并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6年有期徒刑。臧天朔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他提出上诉的主要内容涉及一审法院的定罪和量刑。对于定性为聚众斗殴罪以及量刑6年,臧均提出异议。臧天朔的主要上诉理由是围绕“未曾授意斗殴”展开。为实现二审改判,臧天朔聘请了名律师许兰亭作为他的二审辩护人,一审辩护律师已主动退出辩护。
11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臧天朔为“廊坊斗殴案”首要分子,并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有期徒刑6年。12月7日,臧天朔本人通过看守所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请求改判无罪或减刑。近日,记者从独家渠道拿到了此案的一审判决书,这份将近两万字的判决书揭开了臧天朔涉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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