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是由辖内农牧民、农村牧区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牧民、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适应全区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和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需要,现公开选拔500名高校毕业生作为储备人才,储备期为2年。具体事宜如下:
一、储备政策
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是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面向自治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出台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主要是针对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通过选拔,储备到企业锻炼服务,并逐步实现就业。储备期为2年。储备期间,储备人才享有所在储备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政府对储备到企业的人才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的补贴)。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储备期满后,经储备企业与储备人才双方同意,可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详情参见附件或登录内蒙古人事人才网http://www.nmgrst.com查询有关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政策)。
二、储备单位、岗位及人数
储备单位为全区76家旗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储备岗位及人数分别为:业务岗位211人,计算机岗位133人,文秘岗位96人,法律岗位60人(详见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选拔储备大学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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