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地区暴乱的原因与对策
在少数民族的聚居地,经济问题一直是应该重点加以解决的。我一直认为,中国最大的敌人,始终是贫富分化问题。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即使发展再快,最后必将是以动乱和大破坏来加以结局。
中国应该借鉴美国以及新加坡等的成功经验,要以民族大熔炉的政策(Melting Pot policy)来取代民族自治政策。强化华人(Chinese)概念而不是某一单独民族概念。
这两天新疆地区的暴乱,以及造成的巨大的人员伤亡,联想到去年西藏发生的流血冲突,感觉实在是太让人痛心。然而仅仅痛心是没有用的,现在已经到了对这一问题进行反思的时候了。
狼狈为奸
首先要说明一下中国大陆目前的民族政策,其核心就是“民族确认与民族自治”。说实话,如果不是一个像我这样在中国大陆生活了三十来年的人,外国人是很难能体会在中国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所能享受到的好处。在我幼年时,物资还异常匮乏,而我的一位姓杨的同学,据说他是回民,所以每到过年时,就有普通汉民没有的牛羊肉、芝麻油等副食品的供应。这几乎让每一个汉族人都觉得非常羡慕。
而且,我知道他家里是完全和普通汉族人没有任何区别的,甚至包括吃猪肉等等一般回民的禁忌。以后,开始上大学了,才知道,原来少数民族上大学也是有分数照顾的。直到我读硕士时,那一年的全国统考的英语及格线是55分,而如果你是少数民族,那只需要50分。前几天大陆刚刚又爆出了丑闻,重庆的高考状元将自己的民族由汉族改成了少数民族。
另外,一个社会一般来讲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中国,如果你是少数民族,和汉人犯了同样的罪,你完全可以获得更宽厚的处罚。因为在大陆法律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对待少数民族要实行“两少一宽”的政策。什么叫“两少一宽”呢?无非就是对少数民族的犯罪人实行“少捕少杀”,并且在“在处理上一般从宽”。所以,整个大陆在九十年代以后内地出现的大量新疆籍犯罪集团的问题,内地的司法机关几乎都束手无策。由于政策的原因,不少地方对于这些少数民族犯罪的纵容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种事情,我想只有在中国才会发生,因为在中国,你如果是少数民族,是可以享受到很多普通人没有的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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