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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从“二十一条”说起。
1915年1月18日,一个阴暗寒冷的傍晚,违反正常的外交途径,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在与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私人会晤之时,提交了几页纸写文件,文件用纸上,印有兵舰和机关枪水印。日置益要求袁世凯:要“绝对保密,否则要负一切严重后果之责”。
文件内容,便是对中国人自尊心伤害超过任何坚船利炮的“二十一条”。按照条约,中国几乎尽在日本掌控之中。
袁世凯意识到非同小可,当天晚上随即召集国务卿徐世昌、外交总长孙宝琦、次长曹汝霖、陆军总长段祺瑞、税务督办梁士诒,商量日本要求。
经过了4天的连续会议,这些习惯于舞枪弄棒的军阀和官员,采取了前所未有的做法,决定利用新闻界来争取道义上的支持。
24日,美使芮恩施通过自己的渠道得知了“二十一条”大概。同一天,北京的报纸率先登出了日本要求的消息。
中国政府想利用外国的设想未能实现,那些外国人关心的只是本国在中国的利益。但是中国的公众舆论在这一时期第一次有了发言的机会,知识分子通过报刊所表达出来的民族屈辱感的心声,全国上下到处可闻。
日置益在与新任外交总长陆徵祥第三次会见时,责备中国政府一反惯例,不但不压制舆论,反而利用这种舆论。陆对这种指责的回答是:“现在已不再是满洲人统治的时代了,中国人已经享有新闻自由。”这当然是谎话,只是用来作为对付日本人的理由,只是看上去是冠冕堂皇的。
中国国民抵制日货的行动也在那个时期蓬勃发展起来。政府虽然迫于日本的压力,屡下禁令,但是屡禁不止。这一运动一直延续到4年之后的五四运动,并且引发了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的一场最后对簿公堂的商战。建立于1897年的商务印书馆,是中国近代出版的先驱,从建立之初便一直有日本股份。在当时的形势下,商务为了自己的形象,于1919年1月14日在《申报》刊出广告,申明“已将外国人股份全数收回”。但中华书局在进行宣传时,一方面强调自己是纯正的华商股份,一方面指摘商务含有日本股份。一时间,商务和中华两家出版大鳄之间,剑拔弩张,是为这大时代背景中的小插曲。
袁世凯政府虽然力图周旋,但是依然不能抵抗日本的压力。5月7日,日置益向外交部提出最后通牒,限令中国政府5月9日6时之前做出答复。8日,袁世凯召集黎元洪、徐世昌以及各部总长召开会议,决定接受日本要求。9日夜,外交部照会日置益,承认日本的最后通牒。
5月7日和9日,很快就被命名为“国耻纪念日”。之后五四运动的两个口号:“外争国权,内惩国贼”,在此时已经埋下了伏笔。
而在这一时期负责和日本人打交道的三个官员:章宗祥、曹汝霖、陆徵祥,则成了几年之后学生运动的矛头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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