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和江青结婚,中央有无“约法三章”?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谈到江青和毛泽东结婚问题时,不少人提到中央政治局有“约法三章”,即对江青限制性规定“只管毛泽东的私人生活与事务,20年内禁止在党内担任任何职务”等。因此,这一说法流传很广,迄今不断。那么到底这个说法是真是假呢?
1998年,曾任江青机要秘书的阎长贵回忆,“我曾询问过人们普遍认为对毛泽东了解最多的汪东兴、张耀祠,他们都说没听过这件事。”同时,他还查询了相关的文字资料。
两部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著和出版的《毛泽东年谱(1893—1949)》、《毛泽东传(1893—1949)》对毛泽东和江青结婚之事,都只作了简单记载,根本没有提到“约法三章”。为此事,阎长贵向《毛泽东传》中有关这部分的作者询问,得到的回答是:没有“约法三章”的档案;如果有,我们不可能不提到和作出应有的说明。
同时,据《张闻天年谱》上卷记载:“写信给毛泽东,反映党内一些同志对他本人生活的意见,规劝他不要和江青结婚,毛泽东见信不悦。”对这个记载,该书加了个注,说:“当时在延安的一些老党员,听说毛泽东要和江青结婚,议论纷纷,有的还写信给中央。这些意见都汇集到党总书记张闻天那里,张综合了大家意见便写信给毛泽东。据张的妻子刘英回忆说:‘信是让警卫员送去的。毛读后大怒,当场把信扯了。’”
在毛泽东和江青结婚问题上中央的态度和做法,张闻天的夫人刘英了解情况比较多。如果确有“约法三章”,刘英当时就可能知道;即便当时不知道,在她和张闻天的长期共同生活中,也不可能没议论过这个问题;2002年刘英去世,直到那时她都没谈过什么“约法三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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