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一)面试资格审核。
时间:3月30日—4月3日。
审核内容(考生提供):
1、考生笔试成绩单;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
4、身份证;
5、招考对象为社会人员和不限的请按职位表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报考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各招聘单位在面试资格审核结束后将符合职位要求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笔试成绩、准考证号码)报省卫生厅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在卫生厅网站和省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
(三)面试按照各招聘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具体面试办法和时间由单位通过张贴告示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等方式告之考生。
五、考核及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录用办法由各单位确定后提前以张贴告示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各单位拟录用人员必须在省卫生厅网站和省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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