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文化的两面性
这山寨不是那山寨。山寨手机虽然褒贬不一,山寨春晚却一路飘红。据山寨春晚组织者老孟称,山寨春晚不仅网络直播,已经有电视台主动来商谈转播了。这哪里还是山寨,倒颇似那瓦岗寨里的程咬金,转眼间成了朝廷重臣,又颇似当年的山西大寨村,走了鸿运成了全国学习的模范。莫非我们的文化里一直流淌着山寨的血液?
山寨的走红实在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在短短数月之间,从手机传染明星到了春晚,当然,现在似乎已经无事不山寨了,感谢上帝,让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山寨里的中国。和“史上最牛”“雷人”等网络流行语不同,山寨已经成为一种文化,而作为文化的特征就是其具有极强的概括能力和对既往同类事件的追溯定义能力。什么山寨白宫、山寨天安门、山寨后宫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又被山寨的油漆粉刷一新闪亮登场。对不起,现在已经是山寨的天下了,山寨文化似乎正在上演一场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的大众狂欢。
但是,当下山寨文化的风行并不能掩盖其深刻的非理性基因。山寨文化的兴起,一方面契合了当下大众文化的勃兴,具有反权威、反垄断、反精英的平民化特征,另一方面,却又带有强烈的对现有社会秩序的颠覆与破坏性。山寨手机业正是建立在对大企业知识产权的侵犯之上,这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违法与侵权行为。这样所造成的伤害无分敌我。如果因为支持山寨精神,而纵容山寨手机侵权,正如同李逵抡起两扇板斧见脑袋就砍,也不管是自家人还是敌人,先砍痛快了再说。所以,对于山寨文化与山寨精神,必须要有一条明确的法律底线,只要不违法,山寨什么都是可以的。人人都有表达的自由,却并不享受违法而不受追究的自由。如果,以山寨精神为合理,也视各种山寨现实活动为正当,这其实是混淆了精神与现实之间的法则。所以,我们要对山寨精神和山寨行为之间进行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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