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山寨产品的5个耳光
1.“一切有利于消费者的都是应该积极鼓励的。”
对不起,消费者可以是上帝,但消费者不应该是小偷,更不应该是强盗。
2.“那些知识产权持有者获得了不公平的高额收益。”
这种“均贫富”的新平权主义思想在中国有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基础,近来在现实生活中又大有抬头之势。一个知识产权持有者应该获得多少收益,不应该由政府说了算,更不应该由社会舆论说了算,而只能由市场说了算。
3.“山寨产品本身也有创新。”
虽然不能说山寨产品一定完全没有技术创新,但是很多山寨产品的所谓“创新”其实仅仅是个噱头而已,它们局部的、表面的创新并不能掩盖它们对于底层技术平台和基础创意的恶意侵权。
4.“山寨厂商对正牌厂商产生的竞争对产业发展有好处”。
山寨产品虽然在表层功能上可以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独创性,但是它们经营的核心是低成本运营、偷税漏税和快进快出。
5.“山寨厂商在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之后也可以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一百个人里也许有一个能做到这样,但那需要超强的定力和自律性。对于百分之九十九的山寨厂商来说,他们的前途只有一个,就是被淘汰。真正的危险还不在于此。一个更令人焦虑的事他们有可能把原本走正道的正规军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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