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资格人员确定。省工商局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09年1月1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工商局网站同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复审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BR>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200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省工商局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手续。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递补人员自行承担。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工商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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