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09年1月15日在各市(州)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月14日分市(州)由市(州)委组织部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的考生须携带经学校或省人事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或团省委(西部计划志愿者)推荐审定的《四川省200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党员、三好学生、学生干部等相关证书原件,资料不齐、条件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方式:面试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统一集中组织,按照结构化面试规程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考察结束后,分县(市、区)根据选调名额1:1.3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公示
体检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时间安排在面试结束后集中进行。体检合格,由省委组织部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志愿服务地)、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并公布市(州)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由市(州)委组织部在2009年3月底前与高校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工作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统一下发拟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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