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组织机构的特点
我国政府机构建设大致经历了四个时期,机构设置比较完备,有自身鲜明的特点:我国行政组织实行中央集权的单一领导体系,全国行政机构上下对口;实行“条块结合”的双层领导体制;机构设置分工过细,部门较多;过去行政组织机构处在“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不断变动状态。
《行政领导》——名字解析
1、行政领导:是指在行政组织中,经选举或任命而享有法定权威的领导者,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标所进行的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等的社会活动。
2、行政领导者的职位: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国家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法律与行政规程,按规范化程序选择或任命行政领导者担任的职务和赋予其应履行的责任。
3、行政领导者的责任:是指行政领导者违反其法定的义务所引起的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4、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指重大事务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定夺,具体的日常行政事务由行政首长决定,行政首长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一种行政领导制度。
5、行政领导方法:是指行政领导者在行政活动过程中,为实现行政领导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办法和程序的总和。
6、行政领导艺术:是行政领导者领导方法的个性化、艺术化,是行政领导者在工作中结合普遍经验和个人体会而形成的,它属于行政领导方法中创造性、随机性、权变性较强的部分。
7、行政领导者的素质:是指从事行政领导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在行政领导工作中经常起作用的内在要素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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