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体检和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五、公示
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上述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六、其他
(一)报考岗位要求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体育教练员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属地震灾区生源的报考 人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准考证打印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党群处、市人事局调配处(乌山路92号)办理减免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的大学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团省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07]7号)。请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准考证打印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党群处、市人事局调配处(乌山路92号)办理加分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以上文件可在本网站或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zp.fjkl.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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