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人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省人事厅规定简化程序,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以上,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由各研究所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体检到指定的省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院研究同意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山东省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备案,核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12个月,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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