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3月30日,保外就医结束,江青又回到秦城监狱。回监狱后,医生检查发现她患有咽喉癌,建议做手术,江青坚决不同意,她说:切了咽喉就不能说话了。
1989年11月,中共中央批准江青再一次保外就医。在提及住处时,江青提出要么回中南海毛泽东的故居,要么回到她在“文革”期间的“小据点”——钓鱼台国宾馆的17号楼。这些要求遭到拒绝。于是,她当着中办有关人员的面,用右手的一侧在脖子上抹了一下,意思说:你们不同意,我只好再次自杀了。后来,中央办公厅有关部门又在北京酒仙桥附近替她找了一幢独门独户的二层小楼,并且安排了一位女护士照料她,她才默认了,开始接受治疗。
《江青全传》记载,1991年2月15日,江青在北京酒仙桥的住处高烧不退,因而被送进公安医院。与其它病人一样,江青要填写住院单。这次,她写的名字是:“李润青”。这再一次表明她对自己和毛泽东婚姻的怀念之情。“润”是毛泽东早年的使用的字,“李”是江青的姓,“青”则是江青的“青”。
3月18日江青高烧退了,体重减了几磅。她被转到“一套病房”接受住院治疗,病房内有卧室、卫生间和起居室。医生再次建议给她的咽喉施行手术,但她拒绝了,她说:“我就不信你们敢不小心翼翼地对待一位无产阶级革命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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