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打人者张建新的道歉信
作为“长钢医院事件”的当事人,我愿意深刻的反省并向当时给车消毒的工作人员林XX致以真诚的歉意。
当时情况是:5月21日上午11时左右,我和几名转运伤员的同志赴江油,来到长钢医院查看伤员转运的准备工作。刚进医院大门,我突然被一股强烈刺激的液体从车窗外泼进来,泼进了我的双眼、口、鼻及上躯,当时反应非常痛苦,特别是眼睛被消毒液腐蚀,疼痛难忍,视野不清,即下车挥手打着了当事人。接着很多人围上来对泼水者不规范实施消毒进行指责,我则立即被大家用清水冲洗双眼。直至今日,我的右眼依然视力模糊,产生重影。
事情发生后,这些天来,自己一直在反思当时的言行,感到十分愧疚和后悔,并深深自责。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有不文明的言行,都不应该做出有损形象的事。这件事,充分暴露出自己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认真整改,吸取教训。为此,我愿意就此向当事人林XX真诚致歉,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同时接受并服从组织及单位的任何处置。目前我正在四处寻找志愿者林XX,望能当面向他致歉,我也诚挚地希望对方能够接受我的道歉和检讨,愿意在今后的抗震救灾的工作中并肩战斗,共同为抗震救灾做出新的贡献。
检讨并致歉人:张建新
200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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