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商业史教授钱德勒曾说过,当IBM通过大规模生产和大规模分销计算机而进行第二次转型时,市场上有200家克隆企业,其中包括1984年建立的戴尔,但最后存活下来的只有戴尔。这一历史证明,戴尔直销模式并不是其存活下来的主要原因,而是戴尔多年来执行了有效的战略,重建了生产模式并向消费者开放了新的渠道。事实也证明戴尔并没有死守直销模式。真实的商业永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没有什么静态的逻辑和模式是可以永远奏效的。
另一个问题是,这些依靠创新而创富的群体,在未来10年还会是创新的继续领跑者吗?很多时候,这些已经成名的拥有巨大市值的前任创新者,往往又会转变成为创新的扼杀者。因为既得利益抑或恐惧,财大气粗的大公司有机会收购弱小的初创公司,然后解散它,或者用其他方式对其进行打压。正如在硅谷,有无数人在使用微软,但也有无数人憎恨它一样,国内互联网初创公司们普遍对百度、腾讯等公司惧怕。珊瑚虫版QQ作者的官司,以及史玉柱给网游产业带来的“新规则”,都引起了更多人的反思,人人都能参与互联网的梦想正在被大公司终结。
长期观察硅谷的美国作家布朗森里曾说,互联网经济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它不需要多么高深的技术和智慧,而是人人都能参与并有望获得成功:贝佐斯的Amazon只是通过网络卖书,杨致远的Yahoo!只是给人们提供网站地址条目,巴提亚的Hotmail也不过是开始提供免费的E-mail,梦想舞台的成功标准,并不需要特别高的聪明才智。
但正是这些互联网巨头的成功和扩张,使得更多的商业计划书从一开始便遭遇这样的质问:“如果腾讯也来做,你怎么办?如果百度来做,你怎么办?……”很多人开始惊呼:互联网行业的创业机会越来越少了。
商业计划书、VC、上市、成名,在过去10年,第一批新经济创富群体的成功路径,在未来的10年,依然还会继续,不同的是,随着第一波互联网巨头的诞生,也提高了后来者创业成功的门槛。如何在夹缝中创新,后来者还要继续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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