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案例分析题
1.公民甲一日外出,遇车祸身亡。甲的弟弟乙和母亲丙闻讯后,立即前往出事地点。乙见其兄甲已亡故,遂整理甲散落一地的物品。其中有甲刚刚领取的工资2 000元,乙发现后将其交给丙,丙遂将该钱揣人怀中。在乙为其兄料理后事的过程中,共支付丧葬费1 000元,丧事处理完后,甲妻丁得知有2000元工资被丙拿走,遂以丙为被告,诉讼到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该2000元为自己的单方财产。
问:(1)丁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2)设甲仅遗有现金2 000元,乙支付的丧葬费应如何处理?
(3)在上问的情况下,甲的2000元工资在当事人之间应如何分配?
2.2006年7月21日晚11时许,原告章某因住在其楼上的邹某家喧闹,影响其妻手术后休息,便上楼拉了邹家的电保险闸。为此,邹某和其妻夏某与原告章某及其妻发生争吵,进而厮打起来,在众邻居的极力劝阻下才平息了事态。后来经法医鉴定,原告章某及其妻、邹某之妻夏某均为轻微伤。2006年8月13日,被告区公安分局以原告章某殴打他人为由,作出第950543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章某处以15天行政拘留。原告不服,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原告对该复议裁决仍不服,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本案中公安分局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其对章某的处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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