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5:在过去“禁放”的12年中,很多人确实感到被禁掉爆竹声的年越过越没劲。于是,一些人不辞辛劳跑到郊外去过瘾,另有少数胆大者则不惜为放鞭炮而甘冒违法被逮之险。这样冒险偷放的爆竹声,至少笔者每年都能听到不止一起。而申奥成功那天晚上,欢庆的鞭炮就更是理直气壮地响到了凌晨3点。这尽管同样是“违法”的,却表明,在中国人心中,确实没有什么方式比燃放鞭炮更能表达喜庆的情绪、渲染喜庆气氛的了,爆竹声很大程度上就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吹呼声。
因此,北京市政府顺应多数人的意愿,在充分听证的基础上将“禁放”条例改为“限放”条例,不仅是对中国传统民俗的的尊重,也是对民众精神需求的尊重。
然而,在充分肯定“禁改限”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必须指出的是,“限放”绝不是全面开放,更没有鼓励多“放”的意思,“放”的时间、地点都是有限制的,对此,除了老百姓应该明白外,还特别需要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真依法把好“限放”的关。可从去年12月1日新条例实施后的情况看,这个关能否切实把好,可能还真不是一件好打保票的事情。有事实为证,自元旦以来,笔者居住的小区附近就已没了任何限制,不分白天晚上总时不时就响起一阵“噼吧”声,却从未见有管理者、执法者来干涉。
这多少有些令人担心。如果因管理不到位,光指望老百姓“自律”,最终“限放”之“限”变得如同虚设,那不仅法规的严肃性将直接受到挑战,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也恐有上升之虞。这无疑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后果。从这一点来说,与“禁放”相比,“限放”将更考验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从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管理,到对违“限”放炮者的处罚,从消防安全保障,到燃放遗留物的及时清理,哪个环节都马虎不得。这样才能真正将一件顺应多数民意的好事办得让人满意。在 “禁改限”后的第一个春节,政府能交出一份让市民满意的答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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