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七: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滞后问题
社会问题背景分析:目前我国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口超过总人口数量的10%以上。而全国每年募集到的慈善款物约合50亿元人民币。中国人均GDP与美国比较相差38倍,而我国人均慈善捐款数额与美国比较则相差7300倍!这在相当程度上强化了贫富悬殊对社会心理的负面影响,强化了社会的仇富心态。慈善事业未能得到全社会尤其是富裕群体的认同和支持。美国的慈善捐赠10%来自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85%来自全国民众。2003年,美国个人捐赠达2410亿美元,人均捐款460美元。而我国人均捐赠款一度仅为0.92元。而且,志愿服务参与率在我国仅为全国人口的3%,而美国则为44%。造成以上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慈善立法的不完善。目前我国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公益慈善组织有28.9万多个,但据估计,没有登记注册的高达300万个。由于缺乏规范的法规制度,慈善公益组织的程序不透明、管理制度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慈善机构鱼目混珠,慈善机构管理混乱,让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打着“慈善”的招牌,谋取不正当私利。许多“慈善”闹剧和黑幕的频繁曝光,严重打击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严重摧残着大众内心的慈善与道德信念。
一、关于该社会问题的原因,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戴斌老师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观念滞后,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一些人仍对慈善事业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慈善事业理念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2)慈善机构的数量太少,慈善捐赠水平较低。
(3)发展慈善事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和完善。我国尚没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实体内容的法律与法规条款,即使是已经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亦因缺乏具体的、可供操作的配套政策而难以落实。
(4)慈善组织自身亦存在着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弱点。部分慈善机构的组织建设还不规范,组织的程序不透明、管理制度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慈善募捐的方式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慈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慈善组织的运行还缺乏透明度并接收社会监督,慈善公益系统的自律还有待强化。
(5)许多“慈善”闹剧和黑幕的频繁曝光,严重打击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严重摧残着大众内心的慈善与道德信念。
三、 关于该社会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戴斌老师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的慈善行为,特别是富人,即使他们的捐赠不无个人目的,或者也有商业上的考虑,但只要不违法,就应从正面予以肯定,而不要从道德上苛求。
(2)对于小额捐赠,应同样予以重视和尊重,在颁证、免税、告知捐赠去向、享受荣誉等方面一视同仁。
(3)改变排队捐赠或当众认捐的传统办法,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和方式,不违背捐赠人意愿,随意泄露捐赠人的情况。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慈善广告或捐赠单散发让群众知晓,还可以通过电话动员征集,上门劝募。
(5)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慈善事业方面的优势作用,使它们成为慈善事业的主体,成为沟通政府与捐赠人、受捐赠人之间的桥梁。开展各项慈善活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不能依赖政府。
(6)政府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已经由法律规定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列入政府预算的任务,如义务教育、社会救济、公共福利、低收入保障、失业救助等,政府应该足额拨款,及时发放,而不能代替各级政府用于义务教育的拨款。
(7)进一步完善国家慈善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进一步制订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大家进行捐赠。通过完善法律,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
(8)加强并健全对慈善事业发展监管体制。完善《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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