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表述上的由粗到细
根据以上论述,大家知道第三题的框架结构我已经布下了,那就是在第二题的对策基础上的充实、发展和延伸。那么对于正文行文部分,我要讲的就是如何充实、发展和延伸。其实一句话说来,就是一个表述上由第二题的粗到第三题的细的一个过程,怎样把骨架加上血肉。我们讲论述要有力,这个有力不是空洞的喊口号,要有切实可行落到实处的具体措施。比如讲加强立法,健全完善法律体系,这个话都会讲,但是怎么个完善,这个法律体系具体有哪些内容?这就不见得人人都会讲。而这,恰恰就是你这篇文章的“核心竞争力”。因为第二题你可以“加强立法,健全完善法律体系”一句话点到即可,第三题你就这么干巴巴的一句就不行啊,你到不了1000字啊。所以必须充实、延伸,必须由粗到细。比如,节能减排,假若谈到立法这条,第二题我们可以这么谈:“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处罚标准,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第三题你就这么那就不够。当然,就这么写,也不能算错,但是千人一面,只要是个参加申论考试的考生,他都会想到健全法规体系这一条,阅卷考官看多了难免审美疲劳,你要想抓人眼球就得比别人深一步。比如可以接这么一句,“积极推动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及修订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细则,构建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综合体系。”那么有了这么一句,阅卷考官就有理由认定你的论述确实是有力的,你的论述就不是清一律的空洞和粗线条,该细的地方你是细了的。你是又有骨头又有肉的。
再比如,谈到运用经济政策比如税收政策,很多人都会说“对鼓励发展的行业和领域,实施优惠税率;对限制发展的行业和领域,实施高税率。”就只是这样一个表述的话,对第二题可以的;对第三题就不行,第三题就需要跟这么一句(还是举节能减排的例子),“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应按其排污量,实施累进税率的排污费征收政策,使企业形成‘超标排污不如自己治污合算’的心理预期。”
当然,表述上注重延伸、注重“细”也要注意限度,不能鸡毛蒜皮零杂狗碎的什么都往上写,让考官觉得你这人婆婆妈妈,抓不住重点,没有公务员要求的归纳综合能力和简洁表述能力。比如07下重庆公考节约型机关,有考生在论坛上“复盘”,谈到“要加强日常用能管理”,下面洋洋洒洒列举措施,“每个办公室安一个电表,每个办公室安一个水表,每个办公室定量供应打印纸”……私以为这样的表述确实失之过细,写到申论答卷上也显得不够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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