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简答题
1.行政领导晋升职务,除应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几条硬性的规定:
(1)年度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近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
(2)下一级任职年限。晋升科、处级、司(厅)级正职,需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科、处、司、部级副职,需分别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
(3)工龄及基层工作经历。晋升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晋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职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级副职,应具有下一级2个以上工作部门任职的经历;晋升地(市)级以上政府机关处级以上职务的,需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文化教育程度。晋升科级正副职,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晋升副处级到正司级职务,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晋升副部级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任职回避的规定。
(7)按照管理权限由有权机关根据具体职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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