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的“人”,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以,田二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不构成犯罪,当然也没有共同犯罪一说。田某和田大都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因此,田某和田大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2)从田某在作案时对田大、田二的叮嘱来看,伤害保安并不在他们共同的犯罪故意之
中,因此,田某对伤害保安的行为不需要负责。如果此前双方已经达成默契,碰到值班人员就打,则共同犯罪人都应该对伤害或者杀害行为负责。
(3)应当按照5800元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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