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发展循环经济结合起来。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可以有效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指标纳入到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加快研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各行业节能降耗标准,推进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建设,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逐步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工艺、技术和产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从税收、贴息、补贴等方面完善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财税政策;大力推动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减量技术、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为循环经济的顺利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装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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