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准确把握科技发展的指导方针和目标
《规划纲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确定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这十六字方针,既是对以往科技方针的继承和发展,又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对科技发展的新要求,是科学发展观在科技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自主创新,是十六字方针的核心,是贯穿《规划纲要》的一条主线。自主创新,就是从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出发,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在引进先进技术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自主创新是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自主创新是科技发展的灵魂,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支撑国家崛起的筋骨。重点跨越,就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通过关键领域的突破实现技术跨越,一直是后进国家赶超先进国家的重要方式。重点跨越是加快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途径。支撑发展,就是从现实的紧迫需求出发,着力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支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支撑发展是我国科技进步的根本任务。引领未来,就是着眼长远,超前部署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培育新型产业,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引领未来是科技工作的神圣使命。以十六字方针为指导,《规划纲要》提出了未来15年我国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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