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财产清查
(一)、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二)财产清查的种类
(1)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2)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财产、核实债务。
二、财产清查的方法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1)现金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
(2)银行存款的清查。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
(二)实物的清查方法
(1)实地盘点法,是指在财产物资存放现场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其实存数的一种方法。
(2)技术推算法,是指利用技术方法推算财产物资实存数的方法。
(3)抽样盘点法。
(三)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即对账单法。
(二)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
1.审批之前的处理
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编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 2.审批之后的处理
1)现金:盘盈:营业外收入 盘亏:由过人赔偿:其它应收款,其余管理费用
2)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对账单的金额往往不一致原因:一是单位与开户双记或其中一方记账有错。二是存在未达账。
3)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 盘亏:正常:管理费用 非常:营业外支出 由保险过失人赔偿:其它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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