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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刘某交代,第一次盗窃佛头失手之后,他们并没有收手。1997年3月中旬,他们准备好了大锤和钢锯,再次到四门塔准备行窃佛首。但当他们踩点时才发现,那颗他们锯过的佛头已经不见了。
经过仔细调查核实,民警最终把刘某排除了。但因他盗卖过许多其他文物,最终被判处7年徒刑。
不是刘某,那么又是谁抢在刘某之前盗走了佛头呢?初露端倪的四门塔佛头被盗案再次陷入山重水复的境地。
1997年6月,侦查人员排查时发现,济南章丘市人韩某与多个预谋盗窃四门塔文物的犯罪团伙来往密切。被捕后,韩某交代,1996年底,他曾带河北省宁晋县一伙专门盗窃石佛文物的惯犯三次去四门塔踩点,并驾驶130汽车于夜间去四门塔作案。由于没能打开四门塔门锁,他们初次行动没有得逞。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走时留下一句话,“这个头(香积阿閦佛头)比人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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